王金彪:公安机关没有在法律之外设定其他处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1: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1日电 7月11日上午10时,中国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情况。 有记者提问:现在,像机动车遮挡号牌的行为,有没有具体的治理方案?交管部门有没有加强科技设备的考虑,比如电子眼可以直接拍到驾驶人,或者加大处罚力度的想法?
对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指出,上半年我们集中开展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的专项行动,其中包括遮挡车辆号牌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监管。现在处罚的规定是法定的,公安机关没有在法律之外设定其他处罚。 王金彪说,据我了解,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装备的电子设备可以拍摄到驾驶人的图像,可以对车辆号牌、对人员进行跟踪处罚。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按照法律规定加强对这种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