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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续闻 死者前男友一审被判无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1: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中新社长沙7月10日电五次尸检出现六次不同的死亡鉴定,错综复杂的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今日上午在湘潭雨湖区法院一审宣判,死者生前男友、被告人姜俊武被判决无罪。2003年2月24日上午,21岁的湖南省湘潭市临丰小学女音乐教师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死在学校宿舍床上。随后,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先后三次作出鉴定,认为黄静病死。但其母黄淑华认为女儿生前曾遭受暴力侵犯,开始维权之路。2003年7月至8月,第四次鉴定认为以前的鉴定结论缺乏证据,需进一步检查;2003年12月,湘潭市雨
湖区检察院采纳由湖南省公安厅所作鉴定,以强奸中止罪对姜俊武提起公诉;2004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新的法医鉴定: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2005年12月7日,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审理此案。黄静裸死之谜因多份结论矛盾的死亡鉴定受到网络和媒体高度关注,成为“中国网络第一大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黄静家属代理人与被告辩护人各持不同辩护意见,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名对姜俊武提起公诉;黄静父母的代理人认为姜俊武行为符合强奸未遂致人死亡罪,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提出214.7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姜俊武的辩护人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并对民事赔偿要求不予答辩。公诉方湘潭市检察院最终采用了第三次鉴定结果,即由湖南省公安厅做出的鉴定,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法院因此判决被告人姜俊武无罪,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淑华、黄国华经济损失57399.5万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淑华、黄国华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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