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裸死案”:男友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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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1: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综合新华社、《潇湘晨报》消息 案情错综复杂、诉讼旷日持久的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终于有了一审判决。昨天上午,黄静的生前男友、被告人姜俊武被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一审宣判“无罪”,但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7399.50元。同时,法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5月被告人姜俊武与黄静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03年2
检察机关认为,姜俊武与黄静虽属恋爱关系,但违背黄的意志,使用暴力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但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姜俊武主观上没有强奸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违背黄静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强奸罪。至于黄静的死因,判决书指出系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姜对黄的死承担50%的民事责任。而法院对于原告方的赔偿要求,则只认定经济损失118799元。 据悉,法院判决后,黄静家属第一时间就要求律师写《抗诉申请》。律师表示,黄静案审判时间之长也是罕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