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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选登:群众监督就是最好的“明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4: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宣华华

  对办事群众粗暴冷漠,上班听音乐打瞌睡或是外出吃饭,自己还不察觉,可能已被摄入密拍人员的镜头———结果轻者写检查,重者将离岗学习。近日,重庆綦江县纪委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进行暗访并处理。(《重庆晚报》7月10日)

  偷拍,由于缺乏先天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无论戴上一顶多么漂亮的帽子,总是给人一种不愉快的心理感受。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偷拍更是缺乏道义上的支持,而不应当遭到毫无节制的滥用。重庆綦江县的做法并非首创,也就更让人担心偷拍的推而广之。我想对重庆綦江县纪委提出的忠告是:群众监督就是最好的“明拍”。

  诚然,一些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老百姓长期以来反映强烈,但由于缺乏证据而导致监督工作较难进行,所以才会有了偷拍的取证方式。问题在于,一方面偷拍不会带来长效机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偷拍造成的负面影响,反而给监督工作增添了不正当性。

  据报道,“为防止被暗访对象认出来,暗访组从有关部门和乡镇临时借用了四名参加工作时间短、党政机关熟人少的年轻人作为暗访工作人员。”这就不免令人产生疑问:一旦年轻人都混个“脸熟”,还能将偷拍进行到底吗?偷拍能够靠不断吸收新人建立长效机制吗?答案显然是“不”。

  与此同时,偷拍却极有可能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涉及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敏感问题,或将成为一把伤及无辜的“双刃剑”。如果因为偷拍制造了“冤案”,并且导致某种恶性后果,那么有关部门如何“善后”呢?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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