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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之策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4: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七重点区域广东占三 穗深北江建一级堤防

  在规划中,整个珠江流域有七大重点防洪保护区,广东占了其中头三个“席位”:珠江下游三角洲防洪保护区,面积约8858平方公里;珠江三角洲滨海防潮保护区,包括广州、深圳等6市的沿海地区,面积1653平方公里;西江防洪保护区,涉及封开、德庆、郁南、云安和高要等县市,区域面积155平方公里。

  按照不同的保护区,堤防分门别类的建造,屏障各不相同。在规划中,广州市城区防洪(潮)堤被确定了标准为200年一遇,北江大堤、深圳城市防洪(潮)堤的堤防标准为100年一遇,列为1级堤防。

  景丰联围等11宗堤防分别防护肇庆、佛山、江门、中山、清远等城市及重要地区,规划堤防标准50年一遇,为2级堤防。

  十三围等较为重要的堤围,规划标准30年一遇,为3级堤防;其余经济地位较为重要或保护耕地面积在万亩以上的一般堤防,采用20年一遇标准,为4级堤防。

  此外,封开、郁南、德庆和云安等县级城市防洪堤及防护万亩以上耕地的堤防,堤防标准采用20年一遇,为4级堤防;其它堤防采用10年一遇标准,为5级堤防。

  防洪水优先保卫城市 珠三角列为重中之重

  防洪水,保卫城市成了最终的落脚点。可是在珠江流域的城市中,一个突出问题依然存在:整体防洪能力太低,珠江流域21座城市除局部区域外,大部分城区防洪工程未达到防洪标准,如广州、南宁市城区防洪能力仅20年一遇。因此规划将广州、南宁、梧州、柳州列为国家级重点防洪城市;桂林、深圳、珠海列为国家级重要防洪城市。

  广州水道两岸现有堤岸总长214.14千米,大部分堤防工程的防洪、防潮能力仅为20年一遇。1994年至今,先后按200年一遇的标准完成44.91千米整治工程,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堤防体系。加上西江尚无控制性防洪枢纽,无法有效调控特大洪水,一旦重现1915年型洪水,北江大堤保护区及广州市的防洪安全也难以确保。

  在规划中,近期将以防御西江、东江100年一遇、北江100年-300年一遇的洪水为目标,保证中下游和三角洲重点防洪对象的安全。同时尽量减少一般防洪保护区遭遇中小洪水、重点保护区遭遇超标准洪水可能造成的洪灾损失。

  到2010年,广州作为全国重点防洪城市可望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北江大堤与飞来峡水利枢纽联合运用,能使广州防御北江300年一遇的洪水;城区的防洪、潮堤可防御200年一遇的内洪和潮水。到2020年,广州才算是实实在在具备防御西、北江1915年型洪水的能力。

  广州城不再有水浸街 城区筑堤或将有补偿

  专家预计,将来广州完全修建珠江两岸防洪(潮)堤后,大水期长堤马路一带“水浸街”的现象基本消失。结合防洪堤的建设,还可以改善江河两岸的景观。已建的“一江两岸”工程部分,大大美化了城市环境,并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资源。

  专家也提醒需要留意的是,过高的堤防会令居民(特别是堤防附近居民)产生围困感和压抑感,同时影响堤内地区的通风条件和视野,还会形成噪音反射。因此,在实施规划方案时,对城区堤防要按具体条件分析,必要时采取相应的补偿或改善措施。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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