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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过万须自行申报个税 操作办法年内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5: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有关操作办法年内出台,广州达到此线的高薪人士不少

  本报讯《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上周,国税总局司级官员在为上海财税系统所作的一次报告中透露,近期将出台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操作办法。

  据透露,此举主要是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第36条规定:“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国税总局人士表示,具体操作办法“最迟在年底前出台,其后还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专家刘桓前天向记者表示,“操作办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包括:加快建设纳税人编码制度,将税务编码卡与居民身份证配合,居民身份证同时就是一个人的税务编码卡。

  “每个纳税人只有一个唯一的编码,他从事各种活动的收入(如工资薪金、利息收入、不动产收益等)都必须填写该代码。这些信息最终将从各部门(银行、企业雇主、福利部门、海关等)汇集到税务部门,从而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情况。”刘恒认为,除了进一步完善个人储蓄实名制外,今后要在交易、收付过程中实行票据化、电子化,减少现金支付。“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必须建立存款账户,账户号码就是纳税人的税务编码,规定任何支付单位都必须以转账方式支付款项,否则不允许作为费用、成本等列支”。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严丽梅报道:“年所得12万元要自行申报纳税,这12万元包括哪些收入?国家规定的可免税的费用扣除部分算不算?”“有些个人收入往往是以家庭为单位取得的,比如房子的租金收入、存款利息等,这些所得是否可以分解?”今早,广州许多接受采访的高收入人士,对这些问题都“蒙查查”,盼望“自行申报纳税”的操作办法尽早出台。

  据暨南大学税务系主任於鼎丞教授的看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人群,毫无疑问将成为国家税收重点监管的对象;从个人所得包括的11项内容看,在广州,达到“12万元以上”这一“红线”的人数应该很多。

  其实,对高收入群体税收监管国家已明确实行“双向申报、交叉稽核”:一方面是个税扣缴义务人(比如企业)全额扣缴申报,另一方面是高收入群体自行申报年收入。从广东情况看,去年底,随着广东地税“大集中”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在全省全面上线,标志着地税部门具备了对“海量”个人纳税信息进行归集、比对的强大技术处理能力。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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