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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年底要个税自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5:32 深圳晚报

  国家税务总局将出台个税申报办法严控高收入者

  “富人”年底要个税自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对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富人”们来说,他们即将面临空前严格的个税监控。国家税务总局司级官员近日在为上海财税系统所作的一次报告中透
露,近期将出台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操作办法。

  与会人士透露,此次自行申报操作办法的出台,主要是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条例》)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的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新《条例》第36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该官员在报告时称,由于操作办法还在修订中,具体细则不便透露,“但最迟将在年底前出台,其后还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在新《条例》中,关于“高收入者将需自行申报纳税”的修改曾引起广泛关注。中央财大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税收专家刘桓表示,目前我国税务系统对高收入者的监控较困难,要求其实行自行申报还有待相应的配套条件的建立和完善。

  刘桓认为,“操作办法”应着重解决的问题包括:加快建设纳税人编码制度,将税务编码卡与居民身份证配合,居民身份证同时就是一个人的税务编码卡。“每个纳税人只有一个惟一的编码,他从事各种活动的收入(如不动产获得的收益、继承遗产的收益、银行利息收入、工资薪金收入等)都必须填写该代码。这些信息最终将从各部门(福利部门、银行、海关、公司、企业雇主等处)汇集到税务部门。税务机关则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集中处理,方便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情况,从而有效地控制和审核个人的纳税申报。”

  此外,今后要在交易、收入过程中实行票据化、电子化,减少现金交易和现金支付。(千翔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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