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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消委会投诉互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5:32 深圳晚报

  深港消委会投诉互通

  共同解决内地游客香港购物纠纷,两年挽回损失50多万元

  本报记者陈莉通讯员吴爱民黄振中报道日前,香港消委会投诉部首席主任陈永佳先生一行来到深圳市消委会投诉部,交接6月份内地游客在香港购物投诉所退赔的物品和现金。
据了解,这批物品和现金涉及消费者投诉24宗,其中更换物品12件,退赔现金12件,涉及总金额人民币49822.5元,这些物品和现金将由深圳市消委会逐一交还给相关的消费者。

  据市消委会投诉部部长黄振中介绍,近两年来,内地到香港、澳门旅游的游客人数大幅增加,产生的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主要集中在购物方面。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产品有摄像产品、视听产品、药品、金银首饰等,其中照摄像产品占41.67%、视听产品占29.17%。这两类产品的投诉所占比例大,涉及金额大,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内地消费者离开香港、澳门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困难。

  由于深圳毗邻香港和澳门,深圳市消委会多年来一直努力与香港、澳门消委会建立解决跨三地旅游消费纠纷的合作机制。2003年,深圳市消委会还与香港、澳门、珠海消委会共同签署了“深、港、澳、珠”消费维权框架合作协议,实现了四地消费者投诉互通。

  有了合作机制后,内地游客无论是直接向香港消委会投诉还是向当地消委会投诉,有关个案都由深圳市消委会代转,投诉处理完毕后,香港消委会将退回的物品和现金转交给深圳市消委会发送给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两年多来,深圳市消委会与香港消委会合作处理内地游客到香港购物的投诉2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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