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特大网络赌球案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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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5:32 深圳晚报 | |||||||||
“6·23”特大网络赌球案告破 抓获嫌疑人46人,缴获赌资100多万元,冻结银行存款700万元 本报记者赵根云通讯员王晶晶杨静报道昨天深圳市警方宣布: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在东莞警方的协助下,深圳市警方经过8天的缜密侦查,于7月5日成功摧毁
前期侦查 6月28日下午,专案组通过前期工作,锁定了本案1号目标人物林某(男,40岁,台湾台北人)的住处为南山区侨城东路碧海云天2栋某房,并开始对其起居等生活习惯进行全方位掌控。由此发现并锁定本案其他4名重要目标人物。1号目标的赌博活动盘房设在福田区汇港名苑北某房,该盘房仅有老板1号、操盘手4号及老板保镖5号知晓并被准许进出。 凌晨收网 7月4日晚11时左右,1号林某与其保镖杨某驾车前往罗湖区东门路某KTV喝酒看球。当晚赛事为意大利对德国,由于KTV内人员爆满,专案组成员无法进场,只得临时改变计划,守候在其宝马车旁密切注意其去向。次日凌晨2时,林某步出KTV,独自驾车返回其在碧海云天的住所。待林某一下车,早早守候在旁的民警一拥而上将其擒获。 攻破防线 5日晚7时,林某交代他一年前就开始从事足球赌博活动,现经营新宝、皇冠两个网站的网络足球赌博活动的犯罪事实,同时供出同案犯罪嫌疑人2号李某、3号李妻、4号曹某、5号杨某,以及他们的职下家“阿旺”(已被东莞警方刑事拘留)处营利50万元的事实。 2号人物李某随后交代,他一年前就和林某合作,经营新宝网站的足球赌博活动,今年也参与经营皇冠网站的足球赌博活动,是该网站中的总代理,林某是其上家,妻子即3号人物负责网站的账目管理工作。并供述其在林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建立了3个操盘手,还建立了自己赌博活动的盘房,私自下家的投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