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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上午 湖南“美女教师裸死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16:23 汉网

  

10日上午湖南“美女教师裸死案”宣判

  开庭前,父母手捧黄静遗像在法庭门口等候。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五次尸检出现不同的死亡鉴定,错综复杂的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昨日上午在湘潭雨湖区法院一审宣判,死者生前男友、被告人姜俊武被判决
无罪。

  2003年2月24日上午,21岁的湖南省湘潭市临丰小学女音乐教师黄静被发现全身赤裸死在学校宿舍床上(本报曾予连续报道)。随后,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先后三次作出鉴定,认为黄静病死。但其母黄淑华认为女儿生前曾遭受暴力侵犯,开始维权之路。

  2003年8月,第四次鉴定认为以前的鉴定结论缺乏证据,需进一步检查;2003年12月,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采纳由湖南省公安厅所作鉴定,以强奸中止罪对姜俊武提起公诉;2004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作出新的法医鉴定:黄静在潜在病理改变的基础下,因姜俊武采用较特殊方式进行的性活动促发死亡。

  检方指控强奸中止

  2005年12月7日,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审理此案。黄静裸死之谜因多份结论矛盾的死亡鉴定受到网络和媒体高度关注,成为“中国网络第一大案”。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黄静家属代理人与被告辩护人各持不同辩护意见,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名对姜俊武提起公诉;黄静父母黄国华、黄淑华的代理人认为姜俊武行为符合强奸未遂致人死亡罪,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提出241.7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姜俊武的辩护人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并对民事赔偿要求不予答辩。

  公诉方湘潭市检察院最终采用了第三次鉴定结果,即由湖南省公安厅做出的鉴定,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法院因此判决被告人姜俊武无罪,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淑华、黄国华经济损失5.7万元。

  律师提出三大疑点

  黄静母亲对判决非常不满意,她表示自己还要继续维权。

  黄静的律师提出了三点疑问:第一,法庭上为何出示的所有证据都是对被告有利的,而对黄静有利的证据一件也没有出示?第二,法庭为何没有在事发两个半月后审理,而是,在案发两三年才审判,而且,庭审时没有对此做出任何解释。第三,这个案子属于民事附带刑事的案子。但是当法庭判决姜俊武无罪后,为何又判姜俊武赔偿原告5.7万元?

  男友对判决很满意

  整个庭审姜俊武应该说非常平静。审判前,姜俊武身穿一件蓝色的衣服,坐在法庭最后一排,很不起眼的地方。法庭开始审理后,他平静地从后面走到被告席上,直到庭审结束一直都很平静。但是在庭审结束后,面对记者的提问,姜俊武情绪有些不友好,和记者发生了摩擦,没有接受采访便离开。

  记者采访了姜俊武父亲,姜父说他在庭审结束后接儿子回家,儿子情绪不太稳定,儿子说对判决书中的一些细节不满意,判决书提到“姜俊武用手掰开黄静的双脚,造成受伤”,姜俊武觉得有失公道。但是姜俊武对整个判决结果还是很满意,觉得终于还了自己一个清白。姜父表示,就民事部分还要再跟律师商量,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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