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讨女友欢心花甲翁诈骗老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1:07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权伍琦 记者 陈云朋)一60岁老翁为了讨新交的37岁女友的欢心,以帮朋友买车为名,诈骗了相处10年的好朋友。近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

  家住大庆市的男子吕某,今年已经60岁。2005年初,已经离婚多年的吕某,经人介绍,认识了37岁的女子张某。见到张后,吕感觉非常好。为了博得张的芳心,吕说自己是做
生意的,买卖非常好。每次和张见面,都出手大方,给张买很多东西。渐渐地,吕有些入不敷出。

  2005年春节,吕像往年一样,来到相处了10多年的好朋友吴某家中拜年。在吃饭的时候,吴说她的儿子想要买一辆二手大货车拉活赚钱。因为吕曾做生意多年,让吕帮助联系。开始时,吕感觉很为难,但是,他转念一想,自己刚刚交了年轻的女朋友,手里正缺钱。于是,吕打定主意,利用这个机会,骗朋友一把。

  2006年2月11日,吕找到吴,说在哈尔滨帮助她们联系了一辆货车,价格8万元,让吴和他一起到哈尔滨买车。吴的儿子说自己只能拿出6万元钱。为了骗到朋友的钱,吕给了吴一张只存了几百元钱的信用卡,欺骗吴说,里面有2万元钱,让她先拿着用。见到吕如此诚恳,又是多年的朋友,吴便和吕一起来到哈尔滨。

  当天晚上,他们住进了哈站附近的一家旅店。吕示意吴,旅馆很乱,让她将6万元钱交给自己保管。深夜,趁吴熟睡之机,吕将6万元钱拿走。拿到钱后,吕找到了自己的女朋友,说自己做生意赚了一笔钱。给女朋友的儿女每人买了一部手机,并给女朋友买了金银首饰,临走的时候,还留给她2万元钱。

  发现吕和钱同时不见了,吴报了案。今年3月,铁路警方根据举报,在大庆市将吕某抓获。

  --稿件来自《新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