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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员”险 有望全省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02:30 西部商报

  “护航不保驾” 驾校学员遇法律尴尬追踪

  本报记者 王海龙 为您报道这两天,驾校学员保险成了驾校学员谈论最多的话题,本报对驾驶学员无安全保障,一旦出了事故难获赔偿问题的关注引起了甘肃省政府法制办的积极关注,驾校学员保险问题有望纳入政府法案行列。

  两起重大事故 “叫醒”兰州驾校

  昨日记者了解到,看了本报关于驾驶学员要投保的报道后,甘肃兴新驾校在积极支持本报呼吁的同时,吸取驾校教学高风险带来的教训,与兰州一家保险公司达成保险协议,为每位驾驶学员投保20万元的“责任险”,驾驶教练投保16万元责任险。

  事故一

  练车出车祸 女大学生瘫痪

  2004年3月23日,甘肃兴新驾校的新学员陈俪元在教练的陪同下上路练车,不慎将车开出马路,翻下5米高的路崖。教练和另外一名学员伤势较轻,大学刚毕业的陈俪元伤势严重,落下半身瘫痪,漫长的诉讼让当事人陈俪元、驾校和车管部门背负了沉重的债务。

  事故二

  教学途中遇车祸 两死三伤

  2005年11月18日,兰州万达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教练祁某,驾车带着4名学员上路训练。祁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大客车相撞,祁某当场死亡,1名学员因抢救无效死亡。此事故理应由祁某承担交通事故中70%的责任,但由于祁某已死亡,受害学员从此走上了漫漫讨债路。

  省政府法制办

  着手调研“驾驶学员”险

  昨日,记者采访了甘肃省政府法制办综合调研部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发生的这两起重大交通事故,反映出了驾校在保障学员安全问题上的疏漏,此事件应该引起驾校的主管部门重视,除了从驾校源头上管理外,还应该侧重预防和补救。

  法律没有对驾校学员投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各地根据法律实施过程中各自的特点和出现的问题,驾校相关管理部门应针对具体问题制定规定,保护驾校学员,对“驾驶学员”出现的此类情况,法制办综合调研部要展开调研。

  各方反应

  法学人士:驾校学员培训前,签订培训协议,像乘飞机一样,声明保险后由学员自己选择。

  驾驶学员李师傅:应该由驾校投保,驾校是第一责任人,车是驾校的,自己交了钱,驾校就应该负责。

  驾校:买保险是为学员好,学员应该事先为自己投保后再来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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