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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始全面清理停车占道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0:0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挺

  本报讯 昨日上午,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孟和平接掌市长专线(0592-968123),听取市民有关破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等方面问题来电。他透露,厦门正在全面整顿私自停车占道现象,岛内有12处停车锁位现象较为突出,根据新规定,这些个人和单位最高将被处两万元罚款。

  六大乱象

  困扰市政管理

  孟和平透露,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做彻底的调查摸底,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有六大乱象摆在市政管理者面前。

  据悉,市政管理部门在调查中发现,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大型车辆或重型车辆驶向人行道,使路面遭受严重破坏,也危及了道路地下管网的安全;随意开挖或少审批多开挖路面,造成对道路及道路绿化的破坏比较严重。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规定报批或报备、挖断地下管网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个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岛内擅自设置停车锁位现象突出,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了岛内总共有12处停车锁位的现象,一些个人和单位在公共停车位私自设置车位锁,占用城市空间,不但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而且危及行人安全、损坏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窨井盖路灯

  半年损失六百万

  根据昨日公布的数据,仅仅在上半年,窨井盖、路灯设施被盗现象严重,上半年直接经济损失就达627万元之多,直接危及到公共安全。

  按有关规定,所偷取和破坏的管线、井盖,每个要被处一千元罚款,非法收购各类管线、井盖及其他市政工程设施器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所收购的管线井盖及器材的价值处以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违规挖断地下管网

  也可“一事二罚”

  孟和平指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损坏路面和市政设施的这些单位,要被限期整改,锁位停车的要被强行切除掉,破坏路面的,最高要被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情节严重道路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责令停止施工。

  另外,施工过程中违规挖断地下管网的事后,可“一事二罚”。以前相关单位以赔偿或修复代替处罚,没有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使违法单位或个人无法受到应有的处罚,现在也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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