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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吨 “洋垃圾”被杭州海关监管退运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1:0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7月12日杭州消息(记者陈瑜艳、通讯员吴越人)记者今天从杭州海关获悉,在杭州海关严密监管下,韩国籍拖轮“洋山301号”携带的2吨“洋垃圾”被退运出境。

  7月7日,杭州海关下属舟山海关在对韩国籍拖轮“洋山301号”拖带进口的废钢船进行查验时,发现了堆放 在废钢船甲板上的约2吨修船垃圾及油污包,该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当即责令国内收货人原船退运出境。

  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国为充分利用再生资源,在严格限定条件下允许进口一些废旧物资,如废纸、废钢、废五金、废塑料等。但在这些进口废品中,部分批次的货物夹杂大量生活废物;国外一些化工废物也往往被当作再生资源进口到国内。这两类废品被人们称为“洋垃圾”。

  据悉,2005年以来杭州海关已依法退运“洋垃圾”749.57吨。海关表示,对于目前某些企业置国家和人民利益于不顾,盲目进口“洋垃圾”的行为,海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闻链接:

  2005年4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针对一度泛滥的“洋垃圾”,新法明确规定:将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将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并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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