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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下赌局专骗年青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2:36 新闻晚报
□晚报通讯员 吴红兰 记者 李胜南报道 制图邬思蓓

  设赌局诱人参加“二八杠”赌博,在赌博过程中出“老千”使受害人“输钱”,迫使借高利贷并写下欠条,尔后通过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方法,向被害人的家属勒索钱财。昨天,嘉定法院对该起敲诈勒索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最高八年,最低一年有期徒刑。

  来自福建的叶某、赖某伙同本地人张某、陈某、蒋某等十四人,见嘉定地区农村的
好多年轻人无业在家,又嗜赌成性,而这些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大多是家中的独子,父母珍爱有加。于是,无孔不入的叶某等人想出了一个生财有道的好办法。

  2005年7月31日,叶某、赖某等人经事先预谋,有赖某在嘉定区徐行镇一大酒店房间内设置赌局,让同伙的另外几个人冒充赌徒,并发放赌资给这几个人佯装赌博。另外一伙人将未满十六岁的陈某骗至酒店,假和陈某做庄赌“二八杠”。那些佯装赌博的人偷偷将底牌换掉进行诈赌,涉世不深的陈某在这些人的诱骗下,一下子就输掉87000元。无奈之下,陈某写下欠条,并被带至一旅馆内看管。然后,叶某等人逼迫陈某向父母打电话索要钱款。8月3日14时许,陈某的父亲迫于压力分两次将87000元交给了叶某。

  但令人吃惊的是,被骗去钱财的陈某非但不去报案,反而与叶某等人同流合污,先后诱骗3人到叶某等人设置的赌场内进行赌博,致使3名被害人输掉共计20余万元。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该犯罪团伙作案达7次之多,诱使8名被害人参与赌博后受骗,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这些被害人年龄最大的22周岁,年龄最小的才15周岁,大多是在校学生。

  8月24日,叶某在实施犯罪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2006年4月,该犯罪团伙共十四人被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赖某等十四人敲诈公民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同时,法院结合十四名被告人不同的犯罪情节和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分别对十四名被告人作出了判决。

  法官点评:本案的被害人大多是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其中一名被害人竟然从被害人沦为帮凶,很让人痛心。我们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要对本案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如果这些被害人及其父母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使犯罪分子能够及时被抓获,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受害;如果我们的父母能够多给予孩子一些教育和引导,而不单纯给孩子以物质上的满足,那么犯罪分子也就无机可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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