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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酒店客房不得装探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2:44 扬子晚报

  北京电昨天,北京市法制办就《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草案)》在首都之窗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草案明确规定,涉及公民隐私的地点不得设置摄像头。草案规定,本市重要部位、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交通道路和重要基础设施应当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具体地点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区县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具体地点,但涉及公民隐私的地点(浴室、商场试衣间、酒店客房等)不得设置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采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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