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租辆警车去盗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2:47 法制晚报

  深评浅议

  租辆警车去盗窃?

  窃贼见得多了,但开着警车下手的却不多见;并且,开的警车竟然是从法院干警手里租来的,就更匪夷所思了。这荒唐的一幕,真实地在陕西省合阳县上演了。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合阳县法院一干警马某“为解决本庭室经费问题”,私自将本庭“陕EA109警”牌照的警车租给许某个人使用。2005年11月28日,许某驾驶这辆警车行驶到合阳县同家庄镇附近的西禹高速公路段,看到正在施工的中铁五局三公司的建筑材料堆放一地,随即实施盗窃,被施工人员发现。

  把警车租给居心不良的坏人,恰如猫把“皮”租给耗子。当窃贼驾着威风的警车得意洋洋地招摇过市时,群众能分清车里坐的到底是“猫”还是“耗子”吗?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一辆警车给犯罪分子提供的,远不止“壮胆”那么简单。

  此外,根据公安部的《警车管理规定》,警车应用于执行紧急公务。也就是说,即便真是干警,如果不是执行公务,也不应该随便使用警车。马某私自将警车租借给他人,显然涉嫌滥用职权。

  租警车的坏人实施盗窃东窗事发后,出租警车的事情才得以暴露。否则,这样的荒唐事不知还要存在多久?因此,这件事应该让有关部门反思的地方还有很多。乔志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