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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女儿告了母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5:32 深圳晚报

  私签出版《路遥全集》的合同不算数

  路遥女儿告了母亲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作家路遥去世时只有13岁的路遥之女路茗茗,成人之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自己的亲生母亲林达以及太白文艺出版社、广州出版社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解
除母亲和太白文艺出版社签订的出版《路遥全集》的出版合同,以及后来太白文艺出版社和广州出版社签订的联合出版《路遥全集》的出版合同。11日,此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路茗茗称,1997年6月,她母亲与太白文艺出版社签订出版《路遥全集》的合同时,她还不满18岁。6年后的2003年元旦,母亲见她已经长大成人,与她签订了《遗产继承协议》,将路遥的所有版权全部移交给了她,这时她才知道母亲在她未成年时处理了父亲留给自己的著作权。路茗茗认为母亲无权代替自己处置父亲留给自己的那份遗产,于是把母亲和两家出版《路遥全集》的出版社一起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出版合同。

  《路遥全集》的编辑、广州出版社的代理人称,《路遥全集》出版后获得了优秀畅销书奖,他们认为广州出版社和太白文艺出版社签订的联合出版《路遥全集》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女儿告上法庭的林达则表示,她当时确实未征得女儿的同意。现在她支持女儿解除出版协议的要求。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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