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公职人员将一律退出行业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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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东莞市对行业协会进行整改,自查之后明年2月底前重新登记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东莞行业协会秘书长学习班上获悉,在明年2月底以前,东莞市所有在行业协会中兼职的现职国家机关人员一律要退出。同时规定,本月底以前是各行业协会的自查阶段,8月到明年2月为重新登记阶段,各行业协会要根据要求完成整改后申请重新登记,逾期未达到要求或者不依法申请重新登记的,将予撤销登记处理。这是东莞市对行业协
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依照《广东省行业协会管理条例》的规定,东莞市的行业协会的机构、人事、资产、财务,将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分开,同时提出了行业协会、商会的“五自”、“三无”原则,进一步消除行业协会、商会的官办色彩,推进民间化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具有行业性、民间性和自主性特征的独立社会团体法人。 整改意见对行业协会整改提出了9个方面的目标,其中名称要规范,不使用已被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团名称或已登记的社会团体相同的名称;会员组成必须要50家以上,不得吸纳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可委派代表参加协会活动,但需有委托证明,且该会员单位不得再派员在协会中任职;确保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中任职,必须由会员单位委派,会长和秘书长不在同一单位产生,同时需设立监事和理事会;协会机构、人事、资产、财务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分开。行业协会不得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有合署办公的要完全脱离,行业协会的资产财务要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分开,要有自己独立的账号。 整改之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将进一步扩大。行业协会除了可以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之外,根据需要还可以从事开展行业调查、评优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活动、协调争议、反倾销、行业标准论证9个方面的活动。同时,政府部门也将把本该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管理交还给行业协会、商会,把行业协会、商会能够自律完成的行业管理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承担,扩大行业协会、商会的活动空间。 据悉,东莞市现有52个行业协会,现正在审批的行业协会有5个。(作者 郑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