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东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增幅32.6%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20:19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7月12日电 (钟玉明 陈飞) 广东省政府12日宣布,从今年9月1日起,广东将全面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7.8%,最高的增长32.6%。调整后广东省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

  据悉,这是广东省第七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广东省历史上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经济水平共分五类,分别为:一类每月780元,二类690元,
三类600元,四类500元,五类450元。企业为职工提供免费食宿的,不能折算为工资。

  据了解,本次最低工资标准方案由广东省政府直接指定各市的执行类别,改变了以前省政府公布各类标准、各市从中自行选择执行类别的做法,增强了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强制性、严肃性和时效性,避免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就低不就高”,或者拖延执行新标准。

  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介绍,此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仅有利于切实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将促进企业转变依赖劳动力低成本获得竞争优势的发展模式,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据了解,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加大劳动执法监督力度。劳动部门呼吁各级工会和广大劳动者积极举报违反工资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