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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牛能办大事 收办事费却没办事 “不当得利”到底得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2:08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刘某谎称自己二哥在省公安厅工作,能帮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收受徐某“活动费”3万元,事儿没办成,钱也不还了。

  2004年4月,徐某的女婿被公安机关羁押。刘某得知后吹嘘能帮忙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需要“活动费”。拿到现金后,刘某出具收条注明:“五一前事办不成,钱如数退还。”但五一过后,办事未果,钱也没还。徐某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审理认为,刘某在承诺事项没有办成后,长期非法占有他人钱款,已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应马上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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