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法律文书嫌犯被判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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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3:29 东方早报 | |||||||||
手持伪造的法院法律文书,为他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牟利,近日,南汇区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潘某拘役5个月。 现年25岁潘某,因为好逸恶劳,干起为他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牟利的“行当”。2005年12月,潘某受他人之托过户一辆汽车。随后潘某通过街头办假证的电话,以支付一定费用的方式制作了“上海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上海
之后,潘某持该两件伪造的公文及车辆相关材料,委托上海某汽车公司办理了上述车辆的过户手续,使原本不能过户的车辆得以过户。 2006年1月,在潘某又以同样手法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当场识破。 通讯员 富心振 早报记者 顾文剑 李道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