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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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4:48 山西晚报 | |||||||||
本报7月11日讯(记者薛皓中)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怎么办?拨打救援电话,组织抢救,上报旅游管理部门。今日,太原旅游局下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规定,在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团导游或陪同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卫生、交通、保险等各部门的应急救援电话,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同时,事故单位要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电话报旅游管理部
太原市旅游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了轻微事故外,一般、重大、特大事故都要立即上报太原市人民政府、省旅游局、太原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