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私藏炸药主动上交可获补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4:55 东方早报 | |||||||||
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自6月2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10日全国共收缴炸药685.5吨、军用枪531支,及时整改了一大批安全隐患。 据了解,截至7月10日,全国共收缴雷管180.4万枚、导火索78万米;取缔爆炸物品非法生产、经营场点30个;收缴其他枪支近1.7万支、仿真枪1.5万支、子弹95万发、管制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尽管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当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管理形势依然非常严峻,重特大爆炸案件、事故接连发生,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持刀杀人、持刀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集中整治面临的压力仍然很大。 针对此,公安部昨天对重点省、区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进行了再部署。指出对采取关停措施的小煤窑、小矿山、小采石场,要严格监督其妥善处置剩余爆炸物品;凡发生非法转移、去向不明的,要动用一切手段进行追缴,必要时要使用搜爆犬、炸药探测器等进行地毯式搜查,一查到底。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公安机关将加大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力度,彻底整治非法矿点和关闭停产矿点从业人员私藏的爆炸物品,严厉打击私炒炸药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对非法制贩枪支的源头治理,彻底收缴管制刀具,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刘金国说,对于私藏爆炸物品的群众,凡是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交出的,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逾期不交出的,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提高对私炒炸药的发现能力作为重点,私炒炸药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采取公开检查、逐户走访等措施,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发现的私炒炸药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刘金国强调,要对非法制贩枪支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地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突破大要案件,严惩犯罪分子,摧毁制贩枪支窝点和销售网络。 刘金国要求,要重点强化对校园周边地区的巡逻控制、对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治安管理,对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发现一把收缴一把,绝不允许把管制刀具带到这些场所和部位。对在小商品市场、风景旅游区等摆摊设点贩卖管制刀具的,要一律予以收缴,依法处理。同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兑现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 范英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