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调整大重病救助办法 最高每年补助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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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6:2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南京市对困难居民患大重病进行医疗救助的办法有所调整,患重病的困难居民享受的最高医疗救助标准从过去的3000元提高到每年最高6000元。昨日南京市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工作的补充意见》,对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补充意见将困难居民患大重病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从过去的三类增加到四类: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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