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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3万毕业生落户岛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7:3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李志波实习生罗晴方)今天,市人事局发布了2006年度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本市报到、落户、派遣、改派等有关政策流程(详见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根据流程,7月17日~8月18日,市人事局将集中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今年在本市落户的毕业生约为3.3万人。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直接到用人单
位人事部门报到,然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毕业证、学位证和单位落户证明信去办理落户。在市内四区及高科园就业的毕业生,可持以上材料于7月17日~8月18日(节假日休息)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尔路178号)办理,其余时间可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香港中路11号,市级机关会议中心108室)办理。

  五市三区毕业生直接回生源地人事局办理报到落户。

  省外高校、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报到,应先在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qds.sdbys.cn)登录个人简历,然后持报到证、入学前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报到手续。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直接到家庭所在地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

  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办理落户时,应持报到证(升学的毕业生需带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的需带学校出具的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户口簿)进行办理。

  改派在8月18日后进行。对于本市市内改派或本市改派至外市,原接收单位应登录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要解约的毕业生进行解约,毕业生应约后,打印解约证明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

  需要改派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单位解约证明信、新单位就业协议书办理改派手续。对于外市改派至本市,外市原单位也应出具解除协议证明。对于本市未就业毕业生改派至外市,新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由当地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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