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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整肃车考 考试设施实行准入制度考车越来越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1:3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考场实施准入制、严禁下达考试合格率、异地考试从严、违规驾照取消……记者12日从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获悉,一揽子在过去“车考”中未能做好的举措,将被强化执行。省公安厅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规定,公布举报电话:025-83526466,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从明年1月1日起,考试设施实行准入制度,不合格设施考出来的驾照予以撤销。省
交巡警总队有关负责人称,完善的考试设施是保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考试的前提条件。目前各地还有不少考试场地、车辆和设施不完全符合标准。到今年年底,受理考试一律使用指纹系统;除三轮汽车、牵引车外,其他汽车科目的桩考,必须全部使用电子考;路考,必须实行电子考加上路考;理论考和桩考场地必须封闭;考场建设、考试用车等设施配备必须符合公安部和省厅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相关车型考试资格,违规考试发证的,一律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对已经核发的驾驶证予以撤销。

  考试内容不得“短斤少两”,不合格考试考出来的驾照予以撤销。考试员降低考试标准和要求,不按规定科目、项目、标准进行考试的,对考试作弊行为不予制止的,取消考试员资格,调离车管部门。对于路考当中的上路考试项目,小客车行驶距离要达到3公里,货车5公里,大客车7公里。路考当中,将对考试员配备录音笔,对考试全程进行录音。

  严管异地考试。驾校经营的社会化,促进了驾校的竞争程度,由此引发的一股歪风是,一些驾校以降低考试难度异地拉考生。记者了解到,我省苏北、苏中地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专营异地车考的驾校,已经停止异地考试。省厅通知规定,受理异地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要查验三份证明:暂住证、暂住地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严禁不按规定核发暂住证;严禁为不符合异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学员考试发证。

  为了保证考试质量,省厅对考试员日考试人数和时间进行限定。考试员一个工作日内的上路考试约考,按相关车型分别不得超过20人、30人、40人和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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