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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村官”定出行为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1:51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贤)本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形成一套符合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重点治理了“村官”财务上的乱开乱支、用公款大吃大喝、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推动了农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围绕规范农村地区干部从政行为,本市先后制定了《天津市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
十要十不要》、《农村系统党政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的暂行规定》、《规范乡镇干部“走读”的八条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各区县贯彻规定,取得较好效果。

  与此同时,本市还将切实有效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办实事情况纳入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时,本市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因监督不力、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不稳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处理,近年来,农村地区干部被追究领导责任的有97名,其中乡镇处级领导干部7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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