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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犯人被追诉侵犯著作权 今日在义城监狱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2: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今天上午,合肥中院民三庭的三位法官在义城监狱组建了一个临时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特殊的著作权纠纷案。因为被告中有两名是正在服刑的犯人,因此此案也成了安徽省首例服刑犯人侵犯著作权案。

  此案的原告为高等教育出版社,有4名被告,其中两名被告许庆龙、张尧为正在服刑的犯人。上午开庭时,张尧未到场,全权委托律师代为出庭,许庆龙出庭为自己辩护。

  记者从庭审中了解到:许庆龙、张尧本因非法大量印刷、销售盗版图书,2006年1月被判处犯非法经营罪而入狱,而原告享有出版权的179种图书被许庆龙、张尧非法印刷、销售。原告本来只起诉了许庆龙和张尧,认为他们侵害了自己的专有出版权,要求他们赔偿25万元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原告为主张该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2万元,承担本案中的一切诉讼费用,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又追加了两个被告: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印刷厂和合肥信和印务有限公司,理由是他们在明知许庆龙、张尧从事盗版业务的情况下,仍然帮助他们印刷盗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教材。

  因涉及到179种图书的举证,庭审进行得比较缓慢,截至记者10:00发稿时,庭审还在举证,据悉,法官们会让原、被告充分举证质证,估计庭审要持续两天。被告许庆龙庭前就递交给法院一份长达7页的答辩状,认为自己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反而认为因原告在未经调查取证就举报,并派人带领安徽新闻出版局对查封自己单位的仓库和相关客户账户,给自己造成了1555万元的实际损失。而合肥信和印务有限公司在递交的答辩状里称,公司于2006年4月7日才登记注册,成立后未与原告发生过经济往来,也没从事过任何盗版业务。原告的此次索赔是否能胜诉,本报将继续关注。 (铭珊 石莉)

  新闻点 10:00 义城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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