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范围将扩大 写字楼等也被列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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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4:2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13日消息昨天记者从“专家学者关注办公场所室内空气污染恳谈会”上获悉,目前,我国1987年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除了宾馆、影剧院、酒吧等7类28种公共场所外,公共场所包含范围将被扩大,写字楼、证券交易所等新型公共场所将被囊括进公共场所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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