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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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报道称,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已经正式签发,并下发至地方政府。 70%指年度城市开发总量 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
点评:调整后的细则明确了最终执行办法,显然考虑了众多市场人士反映的现实情况,将一部分政策调整权回归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弹性控制。根据新规定,市中心等高档商品房可能不被硬性要求70%以上面积都开发小户型。 90平方米是指建筑面积 规定:根据165号文件,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文件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实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确定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且不得擅自突破。对擅自突破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点评:以建筑面积代替套型建筑面积的做法,其实是简化了评估标准,同时对90平方米的实际要求更加严格。此前,按照建设部的解释,从测算方式上看,套型建筑面积的参照指标是标准层的建筑面积,不包括车库、花园、物业管理用房、会所、裙房等各种配套的建筑面积。如果以套型建筑面积要求90平方米,开发商进入销售环节的建筑面积指标可能超过90平方米。而此次统一后的建筑面积则包括所有的公摊面积,开发商可能寻找做大面积的空间变得更小。 土地出让前须提供规划 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 文件还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应当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 点评:规划介入拿地环节。这一细则实施,对于开发商拿地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无疑是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举措。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