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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加分结出的道德异化恶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5:22 新民晚报

  据报道,福建省南平市助理检察员任建平在2003年8月曾救起一名溺水女子。2005年3月,当他得知福建省规定见义勇为者子女可在中考或高考中享有加10分-20分的待遇后,便申请有关部门对其见义勇为行为给予确认。在多次申请未果后,他于日前将该市延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自己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今年可谓高考加分弊端的“大起底”之年,继沸沸扬扬的“湖南体育特长生加分丑
闻”和“陕西独生子女加分怪闻”之后,以诉讼追讨见义勇为称号事件又一次把加分制度推上了舆论批判的风口浪尖。

  见义勇为本是一种基于公民正义的道德选择。然而,从以加分鼓励见义勇为,到拿加分引导计划生育,不难看出,加分在现实中承载了过多的功利负担,有一种被滥用的倾向。滥用加分,其实折射出公共部门精神动员能力的贫困。

  曾几何时,公共部门的精神动员能力是非常强大的,树立一个典型就会起到效果,公众会自觉在榜样的示范作用下凝聚起来,仅仅一个雷锋就引导了公众几十年,根本不必要用什么物质刺激。近年来许多地方公共部门精神动员能力呈弱化态势,首先与总体性的市场环境有关,市场中的人越来越难在精神上被动员起来。但更重要的原因还在许多公共部门自身,一些公共部门的种种损害公共利益的乱作为,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其“以德服人”的道德基础。这时候,失去精神动员能力的公共部门要达到一种目的,要么选择利用权力强制,要么只好拿手中的资源进行利益引导——加分、重奖等手段促进见义勇为便是这种背景下的政府选择。这才是滥用加分、重奖等物质手段的深刻根源。山西晚报(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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