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一年内要两次接受公众评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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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5:5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7月13日消息(记者章恒 彭建军)福建省政府一年内要两次接受公众评议,还有不定期的“明察暗访”。记者12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福建省将继续在省政府组成部门和9个设区市政府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绩效评估采用三大方法。一是指标考核,设定可持续发展、现代化进程等5个一级指标和GDP增长及其贡献率等34个二级指标;二是公众评议,设计社会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
在开展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福建省今年将探索建立政绩考核奖惩机制。对绩效优秀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