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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16:59 深圳晚报

  广东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增幅32.6%,9月1日起实行

  据新华社7月12日电广东省政府12日宣布,从今年9月1日起,广东将全面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7.8%,最高的增长32.6%。调整后广东省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

  据悉,这是广东省第7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广东省历史上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经济水平共分5类,分别为:一类每月780元,二类690元,三类600元,四类500元,五类450元。企业为职工提供免费食宿的,不能折算为工资。

  据了解,本次最低工资标准方案由广东省政府直接指定各市的执行类别,改变了以前省政府公布各类标准、各市从中自行选择执行类别的做法,增强了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强制性、严肃性和时效性,避免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就低不就高”,或者拖延执行新标准。

  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介绍,此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仅有利于切实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将促进企业转变依赖劳动力低成本获得竞争优势的发展模式,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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