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房”受理申购昨起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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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厦门市落实侨房政策办公室昨天开始公开受理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的申购。 据悉,本次申购时间至8月10日结束,地点在新华路78号华建大厦七楼。配售的房源在思明区莲东路侨福城小区。
根据厦门市侨办公布的《配售办法》,配售对象为符合中办发[1984]44号、闽委[1985]3号等文件确定的产权已退还业主、使用权未退还的“私改”侨房住户。 申购户必须是在侨房产权退还前已居住在该侨房内,且具有在该侨房内的岛内常住户口,在厦门市无其他房源。 配售标准为:一人户配售一房户型,享受专用房售价面积40平方米;二至三人户配售二房户型,享受专用房售价面积75平方米;四人户以上配售三房户型,享受专用房售价面积85平方米。 要特别注意的是小高层住宅的电梯、设备用房等公摊面积每套核减6平方米,不计入超标面积,按标准价购买。 配售价格为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房配售价格执行。超出享受专用房售价面积部分按超标价计价。标准价多层框架结构为2680元/平方米;小高层第一层为2520元/平方米,第二层2680元/平方米,第三层(含第三层)以上每层按50元/平方米递增。超标价多层框架结构为3380元/平方米;小高层为3600元/平方米,八层(含第八层)以上每层按30元/平方米递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