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抢团伙猜拳“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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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11名青少年时聚时散、分别结伙,目标主要瞄准销赃比较容易的“烟酒茶”等物,先后盗窃42起、抢劫3起,涉案财物价值数十万元。而他们中有6人作案时不满18周岁,其中3人在不满16周岁时就开始作案。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日前对此案一审宣判,11人分别获刑,另有3人因参与销售、收购赃物同时被判刑。 2005年5月11日,张某等4人商量好打算抢劫合肥市张洼路上的一家超市,因为超市
从2004年5月1日开始,这伙人频频“光顾”超市和烟酒商店,得手后低价卖给烟酒经营者周某、孙某,或者通过所租住旅社的老板杨某介绍出售给他人。2005年6月12日,黄某等6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随后也被陆续抓获。 (蜀刑 本报记者 何克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