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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牌室参赌可拘留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1:18 新京报

  少量“彩头”不予处罚;噪音扰民最高罚500

  本报讯(记者 王姝)在棋牌室参赌者,最高将被处以拘留15天、罚款3000元的处罚。自即日起,公安、工商、文化三部门将联手取缔藏匿于市区街头巷尾的无证照棋牌室。这是昨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透露的消息。

  12家棋牌室涉赌被查处

  据通报,目前北京共有登记注册棋牌室900家,集中在东城、西城、宣武等老城区的平房聚集地区。今年上半年,警方共查处问题棋牌室51家,其中无照经营38家,赌博12家,超范围经营1家。4家被取缔;42家被责令停业,74人治安拘留。

  治安总队行业管理处副处长王天祥认为,北京参与棋牌娱乐活动的人员基本上都是本地居民,以老年人、退休人群为主。但一些棋牌室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涉赌;噪音扰民。

  设局“抽头”取消经营资格

  据王天祥介绍,凡是明知别人在赌博,还为其提供资金、场所、赌博工具、费用结算等服务的棋牌室经营者,警方将按照为赌博提供条件处罚;所有在棋牌室内涉嫌参赌人员,因在公共场所赌博,情节严重,将予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但是,涉嫌参赌的界定范围不包括“少量彩头”,办案人员将根据现场情形认定。

  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将建立“企业不良信息记录”,该记录与文化部门专项许可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年检挂钩。如有设局抽头等违法行为,该棋牌室将受到不予年检或取消经营资格等处罚。

  噪音扰民者先警告后罚款

  据介绍,因北京市民现对棋牌室噪音扰民投诉较多,警方将对此严厉处罚。只要接到投诉、其噪音已超过环保部门的标准,先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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