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5名河北青年抢劫阜阳一校长 抢得21.3万元后,将受害人丢在高速公路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2: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河北赵县和巨鹿县的五名无业人员,租驾一辆轿车窜至阜阳市区,将该市一计算机学校校长李某劫持后,持李某银行卡取走现金21.3万元,并抢走手机2部。近日,阜阳市中院对这起抢劫案作出宣判。

  被告人曹立辉,男,27岁,河北赵县曹柏舍镇无业人员;被告人范静强,男,27岁,河北赵县曹柏舍镇无业人员;被告人李彦波,男,26岁,河北巨鹿县观寨乡无业人员。

  2005年10月18日,曹立辉、范静强与同伙康政钦、关海明(二人另案处理)计议出去抢劫,曹立辉又联系李彦波后,从石家庄市一汽车租赁公司租用一辆轿车。10月19日,曹立辉等五人经邯郸、过聊城,一路向南行驶并伺机作案。10月23日早上5时许,五人驱车来到阜阳市区内,在颍州区阜王路口,发现了夹着皮包在等车的阜阳某计算机学校校长李某。曹立辉、李彦波即提议抢劫李某。曹将车停至李某身边,李彦波等4人持刀、钢管将李某劫持至车内逃离现场。

  在车内,李彦波等将李某随身携带的2000余元、2部手机及银行存折、银行卡抢走,并逼迫李某说出密码。逃至亳州市后,李彦波与范静强租车先后在亳州及太和县的四个储蓄所支取现金14.9万元。并在返回石家庄市途中,将李某丢弃在河南焦作市高速公路旁的沟里。10月24日凌晨,五人返回石家庄市分手后,李彦波持李某银行卡在市内自动取款机上5次支取现金5000元。同日,李彦波又租车返回太和县,在该县储蓄所支取现金4.4万元。

  5人共抢劫现金21.3万元,除沿途花费2000元外,曹立辉、范静强各分得现金2万元,李彦波分得10万元。

  公安机关于2005年11月25日至29日在石家庄市内将三被告人抓获。范静强归案后又供述于2005年4月8日夜,伙同曹立辉等人在河北赵县抢劫一手机商店,抢走手机、手机卡、小灵通及电脑主机等物总价值1.09万元。

  阜阳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立辉、范静强、李彦波伙同他人,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曹立辉、李彦波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和5万元;判处范静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三被告人退赔非法所得21.3万元及手机2部。

  (石中原 邢一萍 万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