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再发"指引"调控房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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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2:30 新闻晨报 | |||||||||
□记者李强 晨报讯昨天,上海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管层短期内不会再出台进一步的房贷调控“指引”。 上海银监局近日针对全市中资银行贯彻落实“国六条”和九部委“意见”情况进行
据了解,目前,沪上各银行在房贷上的调控措施包括:在个人房贷首付款比例的控制中,各银行一般以当前销售的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限。超过的首付比例为三成,低于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两成。同时,提高同一借款人购买多套房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不得下浮;对购买高档住宅、别墅,贷款首付比例要求不低于40%;通过查询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上载明的未结清贷款套数,判断和掌握客户的购房用途,并在政策上区分自住、投资类的贷款进行成数控制。 对于开发贷款,各银行限制高档商品房项目融资,严格限制别墅类项目融资,重点支持优质开发企业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严控房地产贷款总量,加大到期开发贷款的回收力度。对于经营管理不规范、拥有较多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严控其贷款展期或重组项目融资。对房产项目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房产商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现象的,坚决不予贷款展期,并尽快收回贷款;有的银行不但要求单个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达35%,还要求综合性公司所有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达到35%。 该负责人指出,各银行在贯彻上述“意见”时没有打折扣,银监局对银行主动执行和落实调控措施的做法比较满意。该负责人最后表示,下阶段,上海银监局不会再出台类似去年楼市调控的“指引”。 去年3月底,楼市宏观调控伊始,上海银行同业公会在银监局的指导下,曾公布旨在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管理的“指引”,与此同时,沪上16家银行还达成了一项“君子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