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暑期安全工作中小学校组织出游须报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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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3:18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13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教育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各类学校暑假期间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凡师生出行乘坐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安全工作由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