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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房补标准确定购房补贴最高1600元/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4:5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记者 谢登科)记者13日从财政部了解到,2007年中央财政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的预算编制已于近日完成,预算编制确定了2007年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的各项补贴标准。

  关于住房公积金。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

  关于提租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包括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人和25年以下普通工人)70元/月。

  预算编制对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职工的购房补贴作了详细规定。

  一是按月补贴。2005年1月1日以后的按月补贴,实行定额发放。补贴标准为: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为:技术工人中的初级工和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中级工和15年以上(含15年)、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含25年)工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二是无房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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