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取消铁制垃圾台 统一管理城中村旧厕 环卫设施开始换代升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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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4:5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芦燕娟)记者今天从市市容环卫部门获悉,我市环卫设施开始升级换代,力争用2到3年的时间,基本解决环卫设施缺口较大、标准较低等问题。 最早出现在小区里的是一些土建的垃圾台,随后出现了小型露天的敞式垃圾箱,这些长期在户外的垃圾箱风吹日晒容易出现撒漏,造成二次污染。为此,市市容环卫部门开始对垃圾箱进行换代升级,目前在槐荫区的小区内出现了一种完全封闭的垃圾中转站,处于地
按照有关法规,新建公厕(包括移动公厕)“可超公厕面积2倍”。条件许可,原则上要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通过吸引社会资金建设公厕。对不具备招商引资条件的,由各区自筹资金建设。市市容环卫局将根据各区新建公厕数量和等级标准给予补助。按照有关政策,通过招商引资,由社会投资新建固定公厕的,按该项目公厕部分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通过招商由社会投资新设置移动公厕的,按该项目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新建公厕在主次道路两侧、繁华地段的必须达到一类标准,其他地区的必须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优先考虑改造旱厕,城区各类公厕改造要达到水冲二类以上标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原非环卫部门所属的公厕,经环卫部门接收并纳入环卫部门统一管理的,改造要求达到三类以上标准。改造完毕后,市局统一组织验收,对达到改造标准的公厕,市局按照改造资金投入的50%给予补助,达不到标准的不予补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