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 突出贡献农民工优先落户成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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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6: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关于工资支付保障 建筑企业须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到手,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须按工程合同造价的5%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如果出现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相关部门将直接拿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对于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行业曾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重点监控单位。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职工休息休假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的要支付农民工加班工资。 关于社会保障 所有用人单位须为农民工参保 为了解决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综合社会保险。其中,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煤炭、物业、制鞋、汽修等行业将作为重点参加综合保险的行业。 今年1月起,凡招用成都市户籍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后,社保机构还将给予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总额4.5%的补贴。 同时,相关部门还要积极引导本市户籍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单独制定在外打工的本市农民工医药费的报销办法、手续。 关于技能培训 城区职校每年向农村招生1万人 成都要实行以城乡新生劳动力为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项目,以农民工为对象的技能提升培训项目。今年全市将完成对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以上,农民工创业培训4000人以上。 另外,城区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人数,每年向农村招生1万人。对未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希望尽快就业的未升入高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3~6个月的短期技能培训。 同时,全市要建立健全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将就业、培训、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延伸到乡镇。 关于权益保障 评职称 农民工城镇职工平等对待 为了真正让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实现平等,用人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定、晋升职务、评选先进等方面时,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应平等对待。 招用农民工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要有农民工代表参加。社区居委会要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保障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民权利。全市将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 同时,有关部门要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探索把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规划。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应建设统一管理、供企业租用的职工宿舍。有条件的单位招用农民工,用人单位和个人可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于农民工购房或租房。 关于落户政策 劳模或先进农民工可优先落户 据了解,为了推行成都市一元化户籍管理工作,凡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的外来人员(含农民工),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成都市常住户口。对农民工中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具有技师职称以上以及其他突出贡献者,成都市将优先帮助他们落户成都。 相关部门继续保障农民工子女与城镇职工子女一视同仁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另外,适龄农民工子女纳入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范围,使流动儿童也能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免费预防接种服务。 本报记者 姚长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