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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50元,10月1日前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7:3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陵城7月13日电(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石青理)据今天在陵水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透露,我省自7月1日起实施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发放工作。会议提出,力争9月底前将补助金发到老人手中。

  据介绍,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是对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老人的一种健康保健补贴。因此,凡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本省户籍的老人,无论其是否已享受国家其他补贴,都可
享受我省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长寿保健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有条件的市县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水平。

  凡年满100周岁本省户籍的老年人,由赡养人或亲属(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由其所在居(村)委会或服务机构)凭百岁老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的社区(村)或乡镇(街道)民政办申报;省老龄办将给符合条件的老人发给《海南省长寿优待证》。

  长寿保健补助金由百岁老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老龄办发放,从老年人年满100周岁的当月起发放,发至老人辞世后的次月止。

  据各市县调查统计,目前全省共有百岁以上老人362人。各级老龄办将对百岁以上老人设立档案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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