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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联动”就业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48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昨日获悉,鞍山民政和劳动保障部门联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与就业保障的联动机制,促进帮助全市低保对象实现就业,我市将提供1.1万个公益性岗位,在安排人员时将优先考虑低保户,并享有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来自民政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目前,全市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贫困居民已达到了22.5万人。与传统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和慢性病人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救济对象不同,近
年来,有劳动能力的无业失业人员已占低保户的很大部分,其中相当一部分是“4050”人员。据统计,全市目前有47.6%的低保对象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

  为改善低保对象的生活,我市将困难居民,特别是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作为援助的重点,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低保对象就业脱贫,并将提供1.1万个包括保洁、保绿、保安在内的公益性岗位,对低保对象中的“4050”人员及其他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原则上优先推荐到公益性岗位工作,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低保对象,享有养老、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低保对象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将采取渐退方式终止低保。

  此外,民政、劳动保障部门还将组织举办“低保对象劳动技能培训班”,根据低保对象就业需求与培训意向,对其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和岗位援助。每月还将举办1期“低保对象再就业援助专项招聘会”,积极协调辖区内企业吸纳低保对象就业,大力扩展社区服务领域,开发更多的社区就业岗位,充分扩大低保对象的就业空间,为低保对象就业提供服务。低保对象将享有其他优惠政策,比如低保对象从事个体经营的,1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等费用;低保对象进入集贸市场经营的,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与此同时,我市严格把握政策关,加大低保复查力度,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请”出门外。针对低保队伍里“骗保”现象,民政部门已开始在规范家庭收入的核算方法、完善家庭支出的调查方法等方面采取措施,确保纳入“低保”的家庭准确无误。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民政及劳动保障部门将为其介绍就业岗位,如果低保就业服务对象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将被视为放弃就业,终止低保待遇。

  (记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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