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男子申请婚姻无效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4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无效婚姻表明婚姻自始不存在,相当于当事人没结过婚。而离婚后,当事人有了婚姻记录。所以,本案原告坚持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不申请离婚。

  本报7月13日讯近日,历下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在法庭上,男女双方都宣称相互间没感情,是受亲人强迫登记结婚,都请求法院撤销双方的结婚证。可法院最后判决双方婚姻合法有效,驳回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这样,由于原告坚持不是离婚
而是婚姻无效,这对没感情的男女只得继续做夫妻。

  原告王鹏诉称,他经某婚介所介绍认识了田丽。第三次见面,就受邀去田丽家,田母从关心爱护的角度让他应允婚事,其父也怂恿他先登记后了解。田父提出他们已看好一枚戒指,并拿出一张上面写着价格的纸条,让他买了后就把婚事定下来。后来,他随田丽父母购买了他们早已看好的钻戒。回家后,田母诱导他交给田丽。

  此后,田母不停催促王鹏登记。去年5月,王鹏和田丽领取了结婚证。双方未举行仪式,之后未共同生活。据王鹏讲,登记手续办完回田家后,当天晚上,被告母女开始诱导他拿出更多钱来,并向他讲述一些田丽感情上受到伤害而思想不能接受的事情。后来他去田家几次,母女以种种借口索要钱财未果,母女俩便以办手续离婚相威胁。之后,田丽单独和他联系催其办离婚手续。之后,田丽以“无感情基础”为由向法院诉请离婚。经历下法院审理,于2006年1月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王鹏认为,登记前,被告及其父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其信任,催促登记,使其做出错误判断。登记后,又故意向他讲述感情受伤害思想不能接受的事情,意在刺激他使他主动提出离婚。“这场婚姻的实质就是以婚姻为诱饵骗取钱财,骗领结婚证的欺诈婚姻。”为此,王鹏请求法院判决他和田丽的婚姻为无效婚姻,撤销双方的结婚证。

  被告田丽辩称,由于年龄偏大,家人迫切想让她成家,所以在婚介所征婚,后认识了王鹏。双方没有过多了解,在母亲善意的“逼迫”下领取了结婚证。后来发现双方在性格、脾气等多方面差异较大,所以向法院提出离婚。双方领取结婚证后,未举行仪式和共同生活,没有共同财产,只涉及婚前所买的戒指一枚,价值11000元。本人愿意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将原物奉还或折价购买。希望法院鉴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并是在母亲的强迫下登记,依法撤销双方的结婚证。

  法官解释说,无效婚姻表明婚姻自始不存在,相当于当事人没结过婚。而离婚后,当事人有了婚姻记录。所以,本案原告坚持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不申请离婚。

  法院认为,双方的婚姻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所以婚姻合法有效。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理由不成立。

  至于王鹏主张他与田丽的婚姻是田丽与其父母制造的一场骗局,由于其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不予采信。法院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曾向原告释明让其变更诉讼请求,按离婚处理。但原告坚持申请婚姻无效。虽然双方一致认为没有感情,符合离婚的条件,但在法院释明后王鹏仍坚持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婚姻合法有效,驳回原告要求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王效峰 付道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