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分情况下录取顺序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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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52 每日新报 | |||||||||
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依据其是否是现役军人子女;如同为现役军人子女,则依据其是否是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同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依据其是否是2005—2006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同为2005—2006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则依据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如志愿顺序相同,则依据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如三科成
<责任编辑:孙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