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准入退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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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57 河北日报 | |||||||||
本报7月13日讯(实习生李秋萍记者张淑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度的考核评估制度。对违反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决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这是笔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省卫生厅日前制定下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
同时,要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的透明度,让参合农民明明白白消费。要严格控制参合农民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的使用,并实行病人知情同意签字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