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委书记受贿1804万元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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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8:58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7月13日电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四川省犍为县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田玉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开宣判,田玉飞因受贿1804.8万余元,另有1238.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认为,田玉飞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因田玉飞有自首和检举多人重大犯罪事实情节,属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应予减轻处罚;同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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