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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将划定近10种必保疾病 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9:14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记者毛晓梅)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进行的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初稿。

  记者13日获悉,目前,该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疾定义办公室”)已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了发生概率很高、影响最大的7-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
”。

  此次被列为重疾险必保“核心疾病”的,包括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烧伤、瘫痪等常见疾病。也就是今后凡是叫“重疾险”的险种,至少要能保这些疾病。

  “下一步,我们将征询行业外医学专家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最终确定重疾险必保的疾病。”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介绍,过去重疾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许多消费者质疑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理赔时也产生了很多纠纷。为了规范和统一行业内重疾险使用的疾病定义,为消费者比较、选择重疾险产品提供方便,今年4月,在中国保监会指导下,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制定工作正式启动。在行业协会牵头下,10家人身保险公司、4家再保险公司的医学专业人员参与了标准制定工作。此次,保监会和行业协会积极参考借鉴了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制定并使用重疾行业标准定义的经验。

  重疾定义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制定完成我国重大疾病行业标准定义库,并由行业协会提供给全行业共同使用。在此基础上,还将尽快完成重疾险知识手册,提供给销售人员和消费者。消费者只要看了这本小册子,对重疾险保障的范围则一目了然,保险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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